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分公司与***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云0302民初2404号 原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分公司,住**市麒麟区子午路 被告:***,男,汉族,**市麒麟区;***,男,汉族,**市马龙县;***,男,汉族,**市马龙县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分公司,**市麒麟区子午路,被告:***,**市麒麟区潇湘街道文明村委会观音洞村118号,中国(大陆)籍,被告:***,**市马龙县月望乡小海子村委会大海子村81号,中国(大陆)籍,被告:***,**市马龙县月望乡小海子村委会***村112号,中国(大陆)籍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5日立案。原告2017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写明准许撤诉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减半收取计……元,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分公司负担。 审判长  ***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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