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亿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喻云树、江希河、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川0504民初4056号

原告:喻云树,男,汉族,1971年7月16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县。

被告:江希河,男,汉族,1976年9月20日出生,住福建省古田县。

被告: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204707577G。

法定代表人:谢鲁

被告:四川亿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青羊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MA6CMJ377Y。

法定代表人:殷箭

原告喻云树与被告江希河、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公司、四川亿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7日立案。原告喻云树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喻云树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王 睿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书记员 徐燕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