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亿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喻云树、江希河、四川亿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其他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川0504财保34号之一

申请人:喻云树,男,汉族,1971年7月16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县。

被申请人:江希河,男,汉族,1976年9月20日出生,住福建省古田县。

被申请人:四川亿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天府新区环球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MA6CMJ377Y。

法定代表人:殷箭。

被申请人: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会信用代码91510500204707577G。

法定代表人:谢鲁。

本院于2020年1月8日作出(2020)川0504财保34号民事裁定书,现因四川亿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差欠农民工工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四川亿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价值250万元财产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王 睿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徐燕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