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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某某建筑租赁有限公司、青岛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2执548号
泊头市***建筑租赁有限公司与青岛**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1民终1005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青岛**建设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泊头市***建筑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到位并发还申请人253325元,收取执行费3700元。至2022年3月3日为止,泊头市***建筑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2)鲁0112执54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