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881执保698号
陕西龙海新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陕***建筑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市电石集团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陕西龙海新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建筑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市电石集团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陕0881民初70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3年3月13日依法解除了对被申请人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的账户存款的冻结。现通知如下:
本案解除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