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星亚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中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星亚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0)桂1421执保490号 广西星亚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中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广西星亚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广西中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人广西星亚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20年11月18日作出(2020)桂1421民初3000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本裁定及申请人提供的被保全财产线索,本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采取了相应保全措施。现将财产保全情况告知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广西中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开设的账户为20×××32存款7735519.19元,实际控制金额为7735519.19元。查封期限为一年(从2020年12月8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止)。 对尚在保全期限内的上述被申请人的财产,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继续保全的书面申请;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能继续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771-7621358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