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弘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在四处有较大危险因素场所上设置明显的“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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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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