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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超面积、超期限占用市政设施,不按规定提前办理变更手续,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被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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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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