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业建设有限公司

因超面积、超期限占用市政设施,不按规定提前办理变更手续;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依据《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被责令改正,罚款1540元整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0-08-04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北京韶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北京韶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建宏通旭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北京建宏通旭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