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984财保46号
申请人:河间市天力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地址:河间市尊祖庄乡许马营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46622027871。
法定代表人:杨祯祥,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北京亿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院**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03846XM。
法定代表人:代存义,职务,经理。
申请人河间市天力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北京亿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98000元进行冻结。申请人河间市天力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日向本院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亿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98000元,冻结期限为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员 李西云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赵一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