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鹏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玩具(深圳)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09执保2351号

申请人***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禹区大石街振华路3号308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59G3E5XU。

法定代表人凌上康,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玩具(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启明社区裕新路305号宝裕工业园1栋、2栋、3栋、5栋、6栋、7栋、8栋、9栋、10栋、11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6394875A。

法定代表人杨革新。

上列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9财保39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玩具(深圳)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2000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执行员  雷诗妍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  黄文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