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某某,陕西盛世乾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佛坪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陕0730民初18号
原告:***,男,1988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佛坪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
被告:陕西盛世乾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二期)3号商住楼3**17层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02MA6XN9UH8K。
被告:***,男,1968年03月06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
本院在审理***与***、陕西盛世乾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3年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2200522元,减半收取2610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
书记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