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青0121执720号
申请执行人:***,公民身份号码:632801196409302415,男,1964年9月30日出生,汉族,西宁市城东区居民,住该区八一西路18号1号楼242室。
被执行人:青海海源铝业公司建筑安装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217104615814(1-1)。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海海源铝业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大通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青0121民初2876号民事调解书,于2018年5月25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745403.20元,执行到位标的为745430.20元。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