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2072执7753号
**、广东中沛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中沛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中劳人仲案字(2020)3866号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已于2020年09月23日作全部执行完毕结案。本院已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