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方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广东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仁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224执781号
***、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出的韶浈劳人仲案字[2022]255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在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工资24000元。因被执行人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本院于2022年10月10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向本院缴纳24260元(含执行费260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2022)粤0224执781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