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爱康体育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鄂2801执1477号
申请执行人: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恩施市航空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0582479727F。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恩施爱康体育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恩施市舞阳办事处国际商贸城****D31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1316590502M。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恩施爱康体育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30日裁定受理恩施爱康体育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第105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鄂2801执1477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伍伟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