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甘肃宏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0724执保167号
***、甘肃宏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甘肃宏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金额共计272249.8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对甘州区乌江镇人民政府应向被申请人甘肃宏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领取的272249.82元工程款予以暂停支付但该工程款未能提存至本院。
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甘0724民初1146号民事裁定书保全不能,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