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领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云0103民初16050号
原告:**,女,1991年1月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曲靖人,现住昆明市盘龙区。
被告:***,男,1993年6月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人,现住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
被告:云南领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普照兴园一期2幢22层2201号。
原告**诉被告***、云南领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本院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对被告***、云南领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263元,减半收取3131.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祁艺丹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书记员  杨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