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纵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乌海市浩鹏化工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纵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内0624执148号

乌海市浩鹏化工有限公司、安徽省纵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2021)内0624执148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安徽省纵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向申请人履行了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乌海市浩鹏化工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内0624民初130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