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拓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拓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皖0303执1396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拓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新马桥镇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硅谷大道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0945836055。 法定代表人:安乐,总经理。 委托执行代理人:***,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63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经开区。 安徽拓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皖0303民初294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现已立案执行。执行中,经本院调查,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本院将上述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对本院的执行措施无异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皖0303民初294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王 磊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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