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苏纬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0803民初7955号之一
原告(反诉被告):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85号丁墙社区北楼(5栋东侧)。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江苏苏纬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淮安区新材料产业园腾飞路东、**路北。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穿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苏纬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4日立。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受新冠疫情影响,外地来淮人员不能到庭参加庭审,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淮安市以外当事人,不能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三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张 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