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燎原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与甘孜州燎原建筑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道孚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26执保5号

扎***(申请执行人)、甘孜州燎原建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扎***与甘孜州燎原建筑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人扎***于2021年4月2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执行人甘孜州燎原建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为。经本院立案保全,现已额度冻结2520000.00元,实际冻结到位13936.60元。至此,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326民初50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