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冶钢结构有限公司、陕西秦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602执保48号
广西华冶钢结构有限公司、陕西秦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受理申请人广西华冶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秦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于2023年2月6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实施保全,经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且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可供保全。
特此告知
附:详情见附件回执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