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3)赣0783执恢260号
申请执行人:广东粤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南路莞城路段115号14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38319166J。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赣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住所地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公民身份证:91360730********。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赣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峡江分公司,住所地吉安市峡江县水边镇百花路以北,公民身份证:91360823********。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赣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南分公司,住所地龙南市廉江南岸安置区,公民身份证:91360727MA********。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赣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工业大道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MA35J68N6H。
法定代表人***。
关于广东粤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赣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南分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5月11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7月18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