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12执1884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君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西阳镇西北村22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天津市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区下***京津公路东侧华北城C区15栋。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天津汇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1115。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中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滨海民营经济成长示范基地会展经济中心607室36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君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市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汇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中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为(2022)津0112民初11093号民事判决书,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书记员 崔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