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申德空调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申德空调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万佳置业有限公司曲阜分公司等民事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881执保164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申德空调集团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山东万佳置业有限公司曲阜分公司。 被保全人:山东万佳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上列当事人财产保全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保证该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查封被执行人的现金630000.00元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孔 峰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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