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城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城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松滨监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黑01执1204号 黑龙江城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松滨监狱(被执行人): 黑龙江城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松滨监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73566.67元。其中,施工费人民币361533.67元、仲裁费人民币1202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73566.67元,其中,施工费人民币361533.67元、仲裁费人民币12023.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黑龙江城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黑龙江城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哈尔滨仲裁委员会[2016]***字第0684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