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亿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亿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0322执保1341号
申请人:***,男,1980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沛县。
被申请人:江苏亿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沛县。
法定代表人:田中义,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与江苏亿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1)苏0322诉前调7958号】中,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亿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提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单保函作为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亿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李林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  刘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