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722执恢280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亿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江苏亿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255116233X2。住所地:江苏省沛县***长江路39-1号。
法定代表人:田地。
被执行人:**,男,1961年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泗洪县。
申请执行人江苏亿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执行依据: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17民初2988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为由申请撤销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1722执恢28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时社教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 马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