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红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牟平区大海土石方工程队、重庆正红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612执1523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牟平区大海土石方工程队,住所地烟台市牟平区。
被执行人:重庆正红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8日作出的(2019)鲁0612民初370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8月6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三日后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因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被执行人重庆正红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3042.21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肖德峰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  史展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