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粤2071执80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德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社会(工伤)保险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2)粤2071执809号],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按中劳人仲案字〔2021〕2171号仲裁裁决书履行支付126782.5元的义务。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特此通知。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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