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平大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平大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天创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6民初26994号 原告:上海平大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新经济园民益路201号2幢281室。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标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标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天创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68号院银座和谐广场。 法定代表人:**现。 原告上海平大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天创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29日立案。原告上海平大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海平大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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