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市龙马潭区某某建筑材料租赁站、中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504执83号
申请人:泸州市龙马潭区**建筑材料租赁站,住所地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
经营者:王国梅。
被执行人:中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安新区。
法定代表人:王坚。
本院立案受理泸州市龙马潭区**建筑材料租赁站与中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2021年2月9日作出的(2021)川0504民初770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3日内履行(2021)川0504民初77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现被执行人中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履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