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中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川0504执保128号

申请人:***,女,1982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被申请人:中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电商城双创孵化基地(湖潮乡星湖社区电商生态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900MA6GUXEC35。

法定代表人:王坚。

本院依据(2021)川0504财保120号民事裁定书,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中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42万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陈万平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  彭 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