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某某娴、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粤1882民初826号 原告:***,女,汉族,1991年10月19日出生,住址广东省连州市。 被告: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路106号(自编1号楼)1001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7268039883。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汉族,1988年7月25日出生,住址广东省中山市。 原告***诉被告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4日立案。2023年4月26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