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茂通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江苏某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311执保532号 民一庭: 你庭于2023年3月6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与江苏***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受民一庭委托,本局于2023年3月7日通过线上查控系统,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为9446.59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