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鲁0203执2294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青岛商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森。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商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北劳人仲案字【2017】第423号调解书已经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的执行请求为16114元。
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交纳案款16114元,故该案终结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北劳人仲案字【2017】第423号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