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381执1973号
江苏诚洲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苏轩志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诚洲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轩志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标的1247264元,实际执行到位1020000元,剩余违约金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江苏诚洲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381民初10788号民事调解书的第一、第二、第三项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2022)苏0381执1973号执行案件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