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广东冠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972执9106号

各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冠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根据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厚街仲裁庭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劳人仲院厚街庭案字【2021】722号终局裁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