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11执3725号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立案标的额为110779元,执行过程中,本院从被执行人处已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业已全部收到,同时被执行人负担了本案执行费1562元。现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已经全部支付完毕为由,向本院申请结案。至此,本院作出的(2019)苏0411民初523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