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某某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民事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云2328执保7号
申请保全人:***。
被保全人:***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前财产保全即(2022)云2328执保7号[执行依据为(2022)云2328财保1号民事裁定书]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对被保全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双桥支行的账户(账号:2407********)予以冻结,因被保全人账户余额不足,实际冻结金额为8892.29元,冻结限额为282409.40元,冻结期限为1年,即本案依法保全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李 峰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 李浩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