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粤0309执保2865号
申请人大上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佳业路11号A栋润龙威商务大厦3栋B88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5023773。
法定代表人谭剑。
被申请人深圳市**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布龙路深惠科技园三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KFDG2L。
法定代表人卢标盛。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09民初1114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336960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雷诗妍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 陈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