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沃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沃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董永生、江苏永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1311执保309号
高新区法庭: 你庭于2021年3月11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江苏永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沃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永生财产保全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3月15日对江苏沃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永生银行存款以15600000.00元为限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14578.05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建议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