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311执5717号
洛阳盘固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南台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洛阳盘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河南台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0400.2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62706.24元,其中,本金160400.24元,执行费2306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洛阳盘固混凝土有限公司。至此,洛阳盘固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3民终489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