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永生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天津永生伟业建材有限公司、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津0116民初19146号
原告:天津永生伟业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太平镇远景二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87737251D。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天津永生伟业建材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男,1973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
原告天津永生伟业建材有限公司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本案案情复杂,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
审判员*扬
审判员杨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