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美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恒美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桂03执恢29号
李茗、广西恒美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恒美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李茗申请广西恒美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恒美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已执行到位323118.23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