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菱电梯有限公司

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2020)湘0725执保95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

申请人湖南博菱电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省四通建设有限公司诉中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已作出(2020)湘0725民初1115号之一民事裁定。湖南省四通建设有限公司在你行(账号43×××96)的银行存款386209元,请暂停支付一年。逾期或解除冻结后,方可支付。

附:(2020)湘0725民初11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文承龙联系电话:0736-66××××0

本院地址:湖南省桃源县浔阳街道楚山路与桃花大道交汇处

邮编:4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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