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土木建筑工程公司

**坤、吴川市土木建筑工程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3执保678号
惠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关于申请人吴川市土木建筑工程公司与被申请人**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粤1323民初332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
冻结金额以人民币23536300元为限,已冻结了被申请人**坤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东国际新城支行账号为6216********的存款,实际冻结人民币541.33元,未冻结人民币23535758.67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至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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