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华阴市和睿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华阴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陕0582执269号
申请执行人:华阴市和睿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华阴市。
法定代表人:张锡林,职务: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志明,系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华阴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华阴市。
法定代表人:孙莉莉,职务: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康勤,系该公司员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华阴市和睿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华阴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华阴市和睿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华阴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并已经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前期案款2000000.00元。且申请执行人华阴市和睿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华阴市人民法院(2021)陕0582执26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郭宏宁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  王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