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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82执134号
***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洋建设有限公司、平湖菲兹皓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柯光跃: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诚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洋建设有限公司、平湖菲兹皓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柯光跃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758000元,执行费为39980元。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于2022年5月5日达成协议书,该协议书已履行完毕。至此,本院(2022)浙0482执134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